日期:2013-06-09 10:54
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三条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不得兼任监事。
第四条监事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有权向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提出质询和建议。监事不参与表决。
第五条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商会章程,接受会员代表大会领导,切实履行职责。
第六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年度工作。
(二)监督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选举、罢免;核实参会会员、理事、常务理事资格和有效性,签名确认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