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汽车配件用品行业商会监事会制度》等六个制度
日期:2013-06-09 10:54
半数的理事出席、监事参加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全体理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会应当对决议形成会议纪要,并由监事和会长签字确认,会后向全体理事公告,并抄送登记管理机关
第六条理事会会议由会长召集和主持;会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会长书面委托执行会长或常务副会长或秘书长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理事可以提议召开理事会。
第七条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常务副会长、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经理事会授权可以行使理事会的部分职权。
第八条常务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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