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汽车配件用品行业商会专家聘任管理
日期:2013-04-23 15:11
5年内不再批准其重新申请的请求;
2、严重影响、损坏行业及商会形象的给予行业内通报批评,并予以解聘;
3、一年内累计3次无故不参加专家活动工作的;
4、本人要求解除聘任的。
七、附则
1、受理汽车配件质量纠纷调解与鉴定工作,实行合理的有偿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所发生的误餐、旅差费用)及内外收费有别原则,对会员单位优惠办理。
2、商会秘书处负责商会专家的管理工作。
3、本办法由广东省汽车配件用品行业商会负责解释,经商会常务理事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待理事会召开时按商会章程规定通过)。
附件:1.广东省汽车配件用品行业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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