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4-23 15:11
续聘和解聘
(一)续聘
商会专家聘期为两年。聘期满后,可向商会提出续聘申请,填写《专家续聘申请表》;
1、商会根据续聘申请人在上一聘期内的综合考核情况及实际工作表现确认其续聘资格;
2、综合考核合格,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在本行业内无违规行为与有责投诉记录者,经会长办公会议审核通过后予以续聘。
(二)解聘
商会专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提交监事审核并经商会常务理事会议审议通过后,予以解聘:
1、聘期内存在违法犯罪记录,或在本行业内有违规行为与有责投诉记录、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罚者,予以解聘,并根据情节轻重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