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4-23 15:11
荐名单;
(三)商会秘书处将专家推荐名单提交商会常务理事会议审议通过,作出聘任决定;
(四)由商会秘书处统一办理聘任并发放证书。
四、受聘专家职责:
(一)积极宣传国家有关汽车配件用品行业的政策法规和商会各项规定,并在本单位中带头履行;
(二)指导、帮扶会员单位开展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活动;
(三)举办讲座与培训,推动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的发展应用,提升行业从业人员的质量技术、经营管理素质;
(四)对商会引导行业发展的重大业务项目提出专家评估意见;
(五)参与制定有利于行业规范发展的标准与规